品牌: |
delta仪器 |
所在地: |
广东 东莞市 |
起订: |
未填 |
供货总量: |
1111 台 |
有效期至: |
长期有效 |
详情介绍
一、电动自行车头盔吸收碰撞性能测试仪主要用途
电动自行车头盔吸收碰撞性能测试仪主要用于测试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。广泛应用于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头盔的相关生产、科研、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。
二、主要特征
1、冲击高度可自行设定,并实时显示冲击高度,设定高度到,自动停止上升。
2、底座具有抗冲击强度,能牢固安装相关器件,并预留相关固定孔。
3、头型及头盔的采用电动控制吸合释放。
4、采用专用测试工装,方便更换全头型和半头型,便于进行全头盔或办头盔测试。
5、全头盔特殊设计,头盔可以360°旋转,可以进行顶部头顶、后部后脑勺、前侧前额、两侧耳朵等五点测试。
6、头型的提升及释放部分均采用双导轨结构,确保下落平稳。
7、平砧及半球砧采用插口式安装方式,方便快速更换及安装。
三、主要指标
1、头模:根据不同类型的头盔分为全头模和半头模,分别为小、中、大三组,头模重量分别是4kg、5kg、6kg。
2、平板砧:采用工具钢制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直径≥127mm,厚度≥15mm的圆柱冲击面。
3、半球砧:采用T10A工具钢制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半径48mm的球形冲击面。
4、底座:由钢筋混凝土制成,重量≥1.6T
5、加速度传感器:量程1-1000g,误差2.5%,频率0-1000HZ,
6、冲击高度:0-2000mm,可自行设定。
7、冲击速度:实时检测固定点的下落速度,并数字显示。
四、结果判定
根据GB811-2010 摩托车成员头盔的规定,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应满足
1、A类头盔应满足:加速度峰值不超过300g;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。
2、B类头盔应满足:加速度峰值不超过400g;加速度超过20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ms。(加速度疯峰值不超过300g时,此项不做要求);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。
五、适用标准
GB 811-2010 |
摩托车乘员头盔 |
GB24429-2009 |
运动头盔自行车、滑板、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|
T/SEIA 003—2019 |
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|
T/TXB001-2019 |
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|